智悲佛网

上师介绍

上师开示

上师法宝

上师课程

上师影音

学习共修

慈善事业

智悲讲堂

智悲论坛

佛教观察

学习通知 教学安排 招生说明 学习共修 法会共修 法音频道 智悲杂志
1、学习要求
● 按进度学修
学员应按弘法教务处确定的学习进度要求,每周完成一定的闻思修行功课,不应突击性地赶功课。若因工作忙碌等原因而拖欠功课的,应在本月或本学期内补上拖欠的功课。
● 坚持参加共修
1) 学员的修学方式分为:参加地方小组共修,参加网络共修,自学。
2) 共修学员应坚持参加地方小组共修或网络共修,通过共修的力量督促自己圆满完成各项学修。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共修的,应提前向组长请假。组长对学员出勤共修的情况应如实记录。学员的共修出勤率将作为弘法教务处对学员各项考核的重要因素。
3) 自学学员应与所在小组保持联系,主动通过网络或组长了解弘法教务处的各项通知,自觉完成学修功课,主动向组长上报学修量。
● 阅读法本、圆满传承
学员应认真阅读法本、收看配套光盘中的讲法视频或听闻讲法音频,努力圆满每期课程的传承。所谓传承圆满是指对上师讲法的声音通过视频或音频的方式一字不漏地听受。对无视传承、故意断传承且拒不改正的人员,教务处将取消学员资格,停发学习资料。以后也没有资格作为学会的正式学员学修学会的课程。
● 按时如实汇报学修情况
1) 第二阶段老班的学修报数:
① 参加地方共修的学员应每月按时向本地组长汇报学修情况,网络共修学员向网络共修小组的组长汇报学修情况,自学学员按时向所挂靠的地方组组长汇报学修情况。
② 闻思组的学员,每月上报看法本、听光盘的进度。加行或净土组的学员除了上报看法本和听光盘的进度外,还应每月按时把实修的数量上报组长,由各大组长最终汇总上报教务处。
③ 主修课和兼修课看法本和听光盘的数量都应上报,不能只报学主修课的闻思进度。所报修行数量应客观属实,不得虚报浮夸、弄虚作假。学员有虚报的情况,发现后由组长进行批评劝导,组长为学员虚报学修量的,由教务处法师批评劝导;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取消正式学员资格,停发学习资料。
④ 连续三次或一期学习安排中累计三次不上报闻思修行数量的,经劝告后仍不改正的,将取消正式学员资格。
2) 学会预科班的学修报数:
 ① 学员应于学完每册教材后,及时主动向小组长上报闻思修行的数量,组长应在《学会预科班菩提小组正式学员学修记录表》上及时准确登记学员的报数;并于按“标准进度”学完每册教材后3日内将本组学修本册教材期间的闻思修行数量上报大组长或负责人;大组长或负责人于按“标准进度”学完每册教材后7日内将本地区的闻思修行数量上报弘法教务处。
 ② 大组长或负责人应在每个学期结束后7日内,核对所负责学员这一学期的学修记录,对本学期未报学修记录的学员,应了解情况;对于已经没有因缘按要求学习的学员,取消学员资格,并将相关名单上报教务处。
● 参加考试
1) 第二阶段老班:教务处不定期安排课程考试,除60岁以上的或没有文化的学员外,其他学员都应参加考试。
2) 学会预科班:教务处每学年安排一次考试,除60岁以上的或没有文化的学员外,其他学员都应参加考试。
2、共修指南
● 共修时间
各组根据学习内容以及具体情况,每周或两周集中一次,一般每月共修不得少于两次,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暂停共修的,应在以后补上进度。
● 共修方式
1)参加共修前,学员应各自看完相关的法本内容,并对课后思考题进行思考或作答。
2)共修开始时,应先一起念诵皈依发心等课前诵,调整自己的发心,做好共修的准备。然后集体通过光盘听闻上师讲法;若一次共修时听闻多节课的,可在每节课中间休息10分钟左右;听完光盘后,由组长或辅导员组织学员讨论课后思考题与法本中的重点难点;组长或辅导员有能力的,可以对学员就学习中的问题进行答疑。
3)讨论时,主要讨论课程中的难点和重点、颂词的意义、及课后思考题等,通过相互交流开拓思路、遣除疑惑、增长智慧,以期能真正掌握法义。
4)加行组和净土组的共修除了法义方面的讨论外,还应分别安排加行、念佛的共修,通过集体互勉促使学员圆满完成修行任务。
5)共修结束时一起回向。
● 共修纪律
参加共修应注意准时,尽量不要迟到早退,以免影响整个组的共修。
2)组长或辅导员因个人私事,无法组织共修时,不得擅自中断小组共修,应安排其他替代人员继续组织共修。
3)共修讨论时不应做诸如接打电话、会客等影响共修的事情,不得讨论与共修主题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讨论世间无意义的话题、政治问题、或违背佛法、国家法律的其他话题。
4)共修时应注意文明用语,尽量用教证理证来分析法义,不以道听途说、似是而非的观点来强辩;在讲述自己的感受、体会时要有真实的、对道友有启发的例子,不宣说神通或梦境等玄虚之事。
5)组长或辅导员应掌控共修讨论的过程,在学员岔开话题时及时提醒纠正。如组长对共修讨论的过程不予管理,或自己带头讨论非学习共修内容的话题,浪费共修的宝贵时间,学员可以当场提出意见。
6)对不听劝诫、严重影响共修的情况,组长或学员可以如实向弘法教务处法师反映,以便学院法师能及时干预,纠正该组共修的不良现象。
3、网络共修
● 参加条件
参加地方共修确实有困难且有上网条件的学员,经过教务处负责法师同意,可以参加网上共修。
● 报名流程
教务处负责法师收到学员报名表后,把报名表转发给负责网络共修的法师,法师会和学员联系,并通知网络共修的组长,网络共修的组长将联系学员落实具体共修事宜。
● 学习管理
参加网络共修的学习管理要求和参加地方共修一样,要登记考勤、参加网上讨论和实修、参加考试等。 考试时,如当地有小组,可到地方组参加考试;如当地没有小组,可参加网络考试。
4、咨询法义方面问题
● 直接与负责本地区的法师联系。
● 通过新浪UC登录"智悲讲堂"向辅导法师请教




报名及联系方式
2、电话:0836-8525672 0836-8523821
3、邮箱:hfbjwc999@gmail.com
弘法基金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帐 号:
95599 8412 17780 33316
户 名:晋美赤诚